股权转让纠纷中涉及的问题
(一)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二)股东优先购买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转让瑕疵股权。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瑕疵出资但仍然受让其股权,其应在瑕疵出资范围内与股权转让人共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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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中】韩非子